托约·邓宁有句话出现在马克思的《资本论》中,因而今天非常有名。事实上,它赤裸裸地揭露了,设置不同参量的利益,会对人性的底线形成不同级别的挑战:
“资本有20%的利润,它就活跃起来;有50%的利润,它就铤而走险;为了100%的利润,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;有300%的利润,它就敢犯任何罪行,甚至冒绞首的危险。”
这句话用在“学生营养餐”事件中再合适不过了。
一、营养餐事件是怎么回事呢?
2011年,政府为了帮助贫困农村义务教育学童填饱肚子、改善营养,拨出一笔资金。按照国家设计的参量,全国应该有22个省份、699个试点县2600万名学生,每天得到4元的餐补。而国家每年支付的补贴总额高达160亿。因此专门在教育部成立了领导小组推行,这应该算是天大的好事了。
但是,教育部官员们渐渐认识到,让小学生们吃上营养餐简直就是“时代难题”。
为什么呢?那就是后来全国许多个乡县接二连三、大面积地出现“克扣营养餐丑闻”。比如,网友公布的河南某校一段视频,食堂墙壁上明明贴着伙食标准,是鸡、包菜、蒜薹、西葫芦四样,可所有学生排队打的却只有素面,但其实这还不算什么。
因为在另外许多类似事件中,有的学校直接把给学生补助砍半,每人发2元钱,剩下的钱则不知去向;还有的学校给学生们提供发霉变质的食品,甚至长蛆的食品,导致学生腹泻、食物中毒等等。
有人统计过,这些克扣营养餐的行径,平均“利润率“竟然达到30%以上,有的甚至达到了52%,也就是说每年大约有50~80亿元的营养餐被相关人员“偷吃”,不可不谓疯狂。
这就到了不得不采取措施解决的地步。
二、在解决问题之前,我们先得找到责任主体是谁?
常常看到一种简明的问题分析逻辑:即谁出问题谁就是最大责任主体。
从这种逻辑出发,能够得出很多观点,但这些观点对不对呢?还要另说。
有的人说最大的问题是供餐企业,供餐企业给了校长好处,把校长拉下水;有人说主要责任人是校长,因为校长先贪腐了,供餐企业难为无米之炊;还有人说,这两方小角色其实半斤八两,主要的责任应该归到上一级的政府监督部门。
可政府其实已经出台了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》,后来又增补了许多细则,很多条款细化到了供餐企业的采购、贮存、供应、财务等等,但同样的问题还是屡禁不止。
因此,从表面上看,政府、校方、供餐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都有问题,而且问题大小不分伯仲。那么,如果把这个利益链条上出问题的人通通换掉,能保证新上来的人不出问题吗?实话实说很难。
既然换人都不能保证不出问题,那么还能说,问题出在校方、供餐企业或者政府这些人的头上吗?
因此,这些人都不是问题的根源。问题的根源在于利益结构本身。
供餐企业的利润,来自160亿元的营养餐补贴,这个金额虽然庞大,但是摊到每名学生只剩4元,但就目前的物价水平,这个补贴的参量设置必然导致供餐企业的利润不会很高,为了保证可观的利润,就只能从学生口粮的克扣上下功夫。这就形成了一对零和博弈。
根据我们前面引用的托约·邓宁观点,资本,你不可能要求人家不赚钱,只赔钱。这根本不是谁对谁错的问题,这是基本的“人性”使然。
如果改变机制的参量,即适当提高政府补贴金额,使供餐企业不用克扣食材也能保证可观的利润,那么供餐企业在依法赚取可观利润,和非法牟取暴利而被处罚之间权衡,就不会轻易冒风险。
但是,在参量设置无法变动的情况下,在这种零和博弈结构下,供餐企业为了获得利润和增长,就必须对食品降标准,为了明目张胆地降标准,就必须先把校长拉下水,校长为了应付上级监管也必须上下其手。
所以这不是某个人的问题,它的内在根源,是机制矛盾冲突的问题。怎么解决呢?
三、常规做法是相互监督,相互制约等等,我们来对比以下几种监督方式有何利弊。
1、前面说过的政府官员监督行不行,为什么不行?
政府官员的管理监督是相当耗费资源的,首先公务员的工资都不低。而我们为了管理好市场,设置了很多管理人员,为了管好管理人员,避免管理者贪污腐败,又设置了监察机构,为了管好监察机构,又要在监察机构上再设“中纪委”,一层层的管理不仅效果不明显,反而管理成本在不断增加。
这样一来,简单的问题变成了复杂的问题。开头我们说过,机制设计的四大原则,其中一条是简单。从这方面讲,政府监督的方案已经可以排除了。
2、那群众监督行不行?
我们知道,在过去计划经济时代,群众监督也是要花费时间的,不过,在计划经济时代,有很多闲人,他们到处去捉,到处去查。因此群众监督非常高效。
可现在市场经济时代,闲人不多了;因为市场经济的特征,一定是每个人为了赚钱,最后把所有时间、精力都用进去了。因此,闲人越来越少,所以群众监督的客观条件被破坏了。
此外,群众的信息来源渠道也是有限的。还有上面谈到的,很多人对情况的分析逻辑是浮于表面的,分析判断很有限。
3、既然群众监督不靠谱,那么媒体监督行不行?
媒体监督属于第三方监督,可以用一个简单的假设来说明。
首先,我们假设第三方是公平公正的。然后我们举出反对理由,因为第三方也是利益主体,而只要是利益主体就可以被收买,所以第三方监督也是靠不住的。这个假设也就基本被证伪了。
教育部曾经有人提出“校长陪餐”,行不行呢?
其实这个命题已经有答案了。校长陪餐还是没有解决贪腐问题。只要有利可图,每天一边收着万把块钱,一边吃着素面完全不是问题。所以校长陪餐效用仍然堪忧。
4、最后,有人提出一种监督方式——“家长陪餐”,可靠吗?
这个当然可靠。因为利益相关者监督才是真正有效的监督。
孩子利益就是家长自身的利益,每个人都是自身利益最好的看护者,家长不会为了一点贿赂而损害自身的利益。只要给家长这个权利,每天轮换去做义工,他们一定是全力以赴的。
试想,如果供餐企业要去收买家长,那他得收买全体家长才有用,那就很不划算了。所以这个办法比校长陪餐、第三方监督、群众监督靠谱得多。
家长监督相比政府监督,后者需要不断设立层级和出台法案来进行,家长监督则不需要任何外力,不需要耗费什么成本,完全符合大道至简的机制设计原则。
因此,所有利益的问题,还是要用利益的方法解决。利益相关者监督是其中的一种。
不过,从机制设计的角度来讲,比形成监督更彻底的办法是调整博弈结构,形成自约束。
具体来讲,就是解决供餐企业收入与学生营养餐丰俭程度的矛盾关系,让供餐企业的收入来源,不全部来自营养餐,而是要来自另外一个渠道。给他开辟第三方收入来源,彻底杜绝克扣食材问题。
打个比方,政府在4快钱之外,再拿一笔钱出来,补贴给营养餐做得好的供餐企业,只要营养餐做得好的,家长的口碑、学生的点赞高,政府就给你重奖,但是重奖的金额“参量”很关键,要产生效力,则一定远远大于克扣食材能带来的利润。这样一来,绝大多数供餐企业,一定会给孩子们做出最像样的营养餐来。
四、“接下来,咱们对今天的内容做个小结:
通过对营养餐补贴案例的分析,相信读者一定理解这一切背后的逻辑,你会发现很多问题的根源并不是某个人或某一群人的责任,而是机制的问题,机制背后就是两个字——利益。
戴天宇教授对机制设计四大原则有很好地总结:基于利益、植于人性、驾驭参量、回归简单。
我们解决利益问题,当然要回到利益的方法。不过运用利益的过程中,必须符合人性,选择合适的参量,才能产生效力。其次设计出的方案应该尽量简单,因为复杂的方法不仅浪费成本,而且会滋生新的问题。
据此,我们在营养餐补贴事件中推导出结论,利益相关者的监督是最有效的监督。当然我们认为有比监督更好的办法,即通过调整博弈结构。解决供餐企业收入与学生营养餐丰俭程度的矛盾关系,形成供餐企业自约束,这是更彻底的破局方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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